監察委員紀惠容、王麗珍與郭文東於11日揭露,近年來詐騙案件頻繁發生,竟有司法人員涉案。監察院已通過對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石育恩和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吳亞芝的彈劾,並將兩人移送至懲戒法院,建議依《法官法》相關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監委表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統計,113年全年詐騙財損金額高達1332億元。面對如此龐大的數字,社會對司法人員涉案難以容忍,呼籲司法體系應自清自律。
調查顯示,法官石育恩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司法院相關規定,非法使用資料查詢系統,並與詐騙集團「軍師」鄭姓律師有330萬元不明資金往來。此外,他還曾代為轉交10萬元律師費,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石育恩毫無悔意,情節重大,顯已不適任法官職務。
檢察官吳亞芝在得知朱姓律師等人涉犯洩密、洗錢等罪行時,不僅未依《刑事訴訟法》啟動偵查程序,反而積極鼓勵對方承接詐騙案件。此行為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亦不適任檢察官職務。
監察院依照《法官法》,建請懲戒法院對石育恩免除法官職務,並對吳亞芝作出相同處分。兩人均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監委調查發現,除本案中的鄭姓律師外,多名涉案律師至今仍未停止執業。法務部已於114年1月10日提出《律師法》修正草案,增訂相關條款授權暫停律師證書審查與執業限制。監委呼籲法務部持續追蹤修法進度。
此外,監察院調查發現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近三年來違規查詢「書類系統」情況嚴重,高雄地檢署抽查5786件中,有43%因輸入錯誤導致查詢失誤。監委要求法務部立即檢討並改善內部控管機制。
此次事件將引發社會對司法制度的信任危機,唯有透過嚴厲懲戒與全面改革,才能重獲人民信任。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不僅為司法界敲響警鐘,也呼籲各界共同關注此一重大問題。